從那一刻起,我就以「布魯克林寶寶,掉入礦坑的小女孩」之稱號揚名全美。只因為搖搖晃晃地錯誤的方向踩了一小步,我的人生就永遠被災難玷污了。我永遠被貼上「成事不足,敗事有餘」的標籤。我對那件事幾乎已經沒什麼記憶了,但不管我走到哪裡,這樁丟臉的往事還是緊隨不捨。我簡直是為了一件我永遠想不起來的事情而出名,為了一時的判斷錯誤而永世不得翻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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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向我對吃沒什麼執著,倒也不是因為味覺遲鈍,只是覺得人的一天要吃三餐,一年就得吃上1,095
餐,順利活到80
歲,那就是87,600
餐,再加上消夜、下午茶之類的,光看到數字都覺得震憾力十足。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570)

最近重溫東野圭吾的「嫌疑犯X的獻身」。
一直以來,我看小說的口味偏歐美,主要是因為日系小說注重情境,常常耗上一兩頁的篇幅只為描述某個場景,雖然欣賞用詞遣字也是一門藝術,不過我本來就走庸俗路線,看小說又急驚風,這樣的個性註定我和日本小說界情深緣淺,到圖書館,很自然的跳過日本小說區直攻歐美作家,正因如此,雖然推理小說是我很愛的類別,但認識東野圭吾這位作家卻是這幾年的事,而我和東野圭吾的第一次接觸就是「嫌疑犯X的獻身」。
推理小說可以說是作家的文字遊戲,把真相化整為零,隱藏在小細節裡,再放出誘因誤導讀者,沒把讀者耍得團團轉誓不罷休。
根據本人不專業的閱讀心得,推理小說可以粗分成兩種類型,一種是嫌疑犯滿屋跑,個個有嫌疑,人人沒把握,非得一路懷疑一路殺人到最後,才靠名偵探真相大白,而那個犯人十成裡有九成九是最不可能的那個人。漫畫「金田一少年事件簿」算是箇中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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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我家惡魔兄弟檔,搗蛋功力一把罩,最大的本事就是在眨眼間,把自己陷入生命危機中,讓大人們疲於奔命。
記得有一次,我帶著小小惡魔到附近的板陶窯培養一下藝術氣質;花了兩百塊大洋做了個很畢卡索
(←也就是我看不懂)的裝飾後,小傢伙吵著要餵魚,一溜煙便衝到池塘邊。當時天不黑,風不大,但小小惡魔橫衝直撞一陣後,不免掛上兩管鼻涕。本姑姑我非常慈愛的幫他擦完鼻涕,交待一句:「不要亂跑。」回頭把面紙丟進垃圾筒──真的,我發誓,這個動作不用兩秒──再轉過頭來,我家小小惡魔已經整隻泡在池塘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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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,從朋友手上拿到一本書──「設計師網路瘋狂奇想」。
習慣性看了下作者名──大衛.松恩,好眼熟的名字,
翻到書背簡介一看,這不是我去年收到的「不要向設計師求助的理由」那封email的作者嗎?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1,164)